|
侠之大者
 
【 带高三了哦,明年见! 】 - 帖子
- 1260
- 精华
- 1
- 积分
- 1311
- 金币
- 3263
- 注册时间
- 2006-8-12
|
1#
大 中
小 发表于 2006-12-2 15:38 只看该作者
[公告]『 网站建设 』版发贴规则(发贴须知)
☞【 网站建设 版规(2007年1月15曰)】☜
一、发帖要求
引用:若是首发帖,请在帖子标题注明 [首发]
若是原创帖,请在帖子标题注明 [原创]
若是首发原创帖,请在帖子标题注明 [原创首发]
若需要申请精华的帖子,请在帖子标题注明[申精](非原创帖不可申精)
所有不注明[首发]的帖子将被认定为非首发帖,所有不注明[原创]的帖子将被认定为转帖
PS. 关于原创的诠释
我们所说的原创是指广义上的原创。是指能对资源进行不少于30字的评价的、自己搜集整理并全部测试过的内容、有不少于5张的截图并附上一定的说明等等。只要是别的论坛没有的并且不只是复制粘贴的帖子,都可以诠释为原创。
二、奖励制度引用:1、主题帖
①原创并首发本论坛的优秀主题帖(加10-80JB,可申请I级、II级或III精华并高亮显示)
②原创非首发本论坛的优秀主题帖(加8-50JB,可申请I级精华并高亮显示)
③转帖(一般不进行加分操作,特别好的加2-4JB,不加入精华)
Ps1:对于精华帖不再进行加分操作(发布后进行完善、修订等除外),如果加入精华之前已加分,将扣除所加的分再加入精华(加入精华可以获得80金币)——此规定由2007年1月15曰开始执行,对此之前的精华帖不适用
Ps2:精华帖的评定采取一种弹性的方式,一般要求图文并茂并且有自己独到的看法,可参见本区相关精华帖。
2、回帖
回帖评定分为3个等级
①好回帖(加2-3JB):能对资源进行补充
②优秀回帖(加3-5JB):能对资源进行补充并有自己的看法
③精彩回帖(加5-10JB):能对资源进行补充、有自己的独特的看法或能够附上相关截图
3、其它
①对于按照评议制要求(请查看附件1)的会员发表投票帖的会员,授予“支持奖”,奖励2JB
②对于按照评议制度发帖的会员,将根据会员的投票给予适当加分,奖励1-8JB
③对于有效回复超过20层的帖子,授予“人气奖”,奖励2JB,超过50楼再加2JB,之后每多50楼多加2JB,超过200楼的,授予“超人气奖”,再额外多奖励5JB
(PS.有效回复即不违反规定的回复)
④在发布资源时对于能对资源进行点评、有个人见解的,授予“点评奖”,奖励2-8JB
⑤发布资源能够提供相关截图的,授予“截图奖”,奖励2-4JB
⑥发布资源后能够因时而变,根据实情重新完善、修订帖子的,授予“与时俱进奖”,奖励2-20JB
⑦发布资源后能够经常回复网友疑问的,授予“热心楼主奖”,奖励2-20JB
⑧对发布的疑问帖子回复解答的,授予“热心帮助奖”,奖励2-20JB
⑨对于经常发布优秀资源并在本区积极参与讨论的会员,可以通过向版主自荐的方式,或者版主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会员申请“热心会员”勋章 三、处罚制度引用:1、除原创帖外每人每天不得超过5篇主题贴违者,(每多发一个主题贴减6JB,合并或删除)
2、发表与本版无关主题贴但非灌水或广告贴(减0-4JB,移动或删除)
3、非法广告贴(减5-30JB,删除)
4、灌水主题贴(减2-8JB,移动或删除)
5、灌水回帖(减0-4JB,删除)
6、辱骂帖(减30-50JB,删除并禁言1星期以上)
7、发布与主题内容不相关的图片和附件(减2-4JB,删除不相关的图片和附件)
8、主题恶意重复(减8-20JB,删除)
9、主题非恶意重复(减0-4JB,删除)
10、直接复制他人言论发言(减2-6JB,删除)
11、主题乱设分类(减2-4JB,修改后补回分数,分类),普通会员禁止使用“公告”分类,若发现(减2-5JB,修改后补回分数,分类)
12、主题帖文字描述不得少于15汉字(不含符号),否则(减2-8JB,修改后补回分数,超过2天不修改删除视情况删除或者关闭)
13、为防止灌水无意义帖,回帖字数不得少于8汉字(不含符号、感叹词、语气词、“了”“啊”“顶”等字) ,否则(减0-4JB,修改后补回分数,超过2天不修改删除)
14、伪首发或伪原创(减10-20JB,删除)
15、宣传性质大于资源性质(减4-10JB,删除)
16、同一版面内连续回复超过8个质量较低的帖子将被定义为刷屏(每多一个减4JB)
17、带病毒或者木马网址的主题贴和回帖(减20-50JB,删除情节严重将禁言一星期以上直至删除ID)
18、30分钟内同一帖子连续回复超过2楼(特殊情况除外)(减1-5JB,合并或删除)
19、色情限制帖(减10-30JB,删除)
20、严重违规者或者屡次违规者将给予加倍处罚或者给予禁言
说明:
对于发帖量少于100的会员违反规定,一般先用提醒的方式,要求其改正,若不更正再采取相应处理 四、关闭帖子原则引用:1、已无讨论必要的帖子
2、非常容易引起灌水的帖子
3、发布超过30天以上的帖子 特别说明:引用:1、如果对版主的处理不服,请直接PM版主说明情况,或者到『 事务处理 』申诉,请不要语言攻击版主
2、其它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
3、若版主对加分等事宜遗漏了,请直接PM版主,版主审核通过后将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加分 补充说明:引用:1、删帖只会回收发此帖所得的积分,并不会扣除额外的积分
2、版规中有许多项目是0分起评的,一般情况下都是以0来评分
3、如果您对版规有什么意见或建议,请直接PM版主,您的支持是我们不竭的东西
4、本版规将根据实际情况与会员的意见与时俱进,不断完善,附加内容将以附件的形式发布,请广大会员关注本版规的更新 引用:本版的最终解释权归『 网站建设 』管理层和论坛管理层所有。本版规自发布即曰起实施. [ 本帖最后由 wzmaths 于 2007-1-22 09:49 编辑 ]
|